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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吉妮公主(欧吉妮公主英文名)

2024-01-16 04:45 来源:网络 点击:

欧吉妮公主(欧吉妮公主英文名)

英国贵族有几个?他们的姓氏是什么?

目前的君主: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陛下

威尔士亲王查尔斯王储殿下(伊丽莎白二世的长子)

威廉王子殿下(查尔斯王储的长子)

亨利王子殿下(又名哈利王子,查尔斯王储的次子)

约克公爵殿下(又名安德鲁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次子)

比阿特丽斯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长女)

欧吉妮公主殿下(约克公爵的次女)

威塞克斯伯爵殿下(又名爱德华王子,伊丽莎白二世的三子)

路易斯·温莎小姐(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儿)

王家长公主殿下(又名安妮公主,伊丽莎白二世的女儿)

彼得·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儿子)

扎拉·菲利浦斯(安妮公主的女儿)

林莱子爵(又名大卫·阿姆斯特朗-琼斯,乔治六世的孙子,玛格丽特公主的儿子)

查尔斯·阿姆斯特朗-琼斯阁下(林莱子爵的儿子)

玛格丽特·阿姆斯特朗-琼斯阁下(林莱子爵的女儿)

萨拉·切多夫人(乔治六世的孙女、玛格丽特公主的女儿)

联合王国女王

爱丁堡公爵(王夫)

威尔士亲王与康沃尔公爵夫人(女王长子与其夫人)

威尔斯威廉王子(威尔斯王子长子)

威尔斯亨利王子(威尔斯王子次子)

约克公爵(女王次子)

约克比阿特丽斯公主(约克公爵长女)

约克欧吉妮公主(约克公爵次女)

威塞克斯伯爵与伯爵夫人(女王最小的儿子)

路易丝·温莎夫人(威塞克斯伯爵的女儿)

长公主(女王女儿)

彼特·菲利普斯(女王长外孙)

扎拉·菲利普斯(女王长外孙女)

格洛斯特公爵与公爵夫人(女王堂弟与其夫人)

肯特公爵与公爵夫人(女王堂弟与其夫人)

肯特迈克尔亲王与亲王夫人(女王堂弟与其夫人)

亚利桑德拉郡主、奥格威夫人殿下(女王堂妹, 亚利桑德拉郡主, 尊敬的奥格威夫人)

衍生成员表

英国王室的衍生成员如下:

海军少将提莫西·劳伦斯 (长公主之夫)

林立子爵 (已故玛格丽特公主之子), 其妻, 与他们的子女

莎拉·查托夫人 (已故玛格丽特公主之女), 其夫, 与他们的子女

伍尔斯特伯爵 与 伍尔斯特伯爵夫人 (格洛斯特公爵之子与媳)

戴维娜·刘易斯夫人 与葛里·刘易斯(格洛斯特公爵之女其夫)

罗斯·温莎夫人 (格洛斯特公爵之女)

圣安德鲁伯爵与伯爵夫人(肯特公爵之子与媳)与他们的子女

海伦·泰勒夫人 (肯特公爵之女), 其夫与子女

尼古拉斯·温莎勋爵 (肯特公爵之幼子)

弗雷德里克·温莎勋爵 与加布里埃拉·温莎夫人 (肯特迈克尔亲王之子与女)

詹姆斯·奥格威先生和太太 (亚利桑德拉郡主之子与媳)与他们的子女(亚历山大·查尔斯与芙罗拉·亚历山大)

玛丽娜·奥格威太太 (亚利桑德拉郡主之女)与其子女(克里斯蒂安·莫瓦特与泽诺丝卡·莫瓦特因她的前夫)

其他血裔包括

海尔伍德伯爵 (英王乔治五世之外孙,长公主玛莉之子),其第二任妻子,其子(女)、孙(女)。

费伏公爵(英王爱德华七世之外曾孙) 与其子(女)、孙(女)。

莎尔顿夫人 (马尔的亚力山大·拉姆萨遗孀,康诺克与斯特拉森公爵亚瑟亲王,英王维多利亚第三子之外孙, 与其子(女)、孙(女)。

米福德哈文侯爵 (乔治·蒙巴顿,米尔福德黑文侯爵二世之孙,爱丁堡公爵外祖父的孙子),以及其家庭

缅甸的蒙巴顿女伯爵,缅甸蒙巴顿伯爵二世 ( 路易斯·蒙巴顿, 缅甸蒙巴顿伯爵一世之长女,爱丁堡公爵舅舅的女儿),与其家庭

以上与在位君主疏远,似以为王室亲属较以为王室成员为妥当。

且以上诸位并无收取国家的任何供给。不过,女王也会邀请他们参加私人家庭集会和官式王家聚会,例如 Trooping the Colour、金禧庆典、国葬。

在世的英国王室成员的前配偶有三:

莎拉,约克公爵夫人 (约克公爵前妻);

马克·菲力普上校 (长公主首任丈夫);

斯诺顿伯爵 (已故玛格丽特公主前夫).

新近故去的王室成员包括:

格洛斯特公爵夫人爱丽丝公主殿下

斯诺顿女伯爵玛格丽特公主殿下

威尔斯王妃戴安娜

伊丽莎白王太后陛下

英国继承王位的规则是什么 为什么都是女王?

英国《王位继承法》规定了王位继承原则,君主的王位世代相袭,儿子优先于女儿,而女儿又优先于侄子或者侄女,这样国王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么就会出现女王。

英国王位的继承是根据长子女继承权,即从威廉王子的后代开始,无论是儿子或女儿都严格按照长幼继承王位成为继承人。

根据法律,英国王位的继承不是自动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Settlement)规定,王位应该传给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的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

扩展资料

由于欧洲各国王室通婚的结果,很多欧洲国家的君主和王族也有权继承英国王位,而且超过900人都有资格继承王位。

挪威国王哈拉尔五世是英国王位的第60顺位继承人,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排在第184位,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排在第213位,尼德兰太上女王贝娅特丽克丝排在第810位,作为希腊-丹麦王族的后代和维多利亚女王的五世孙,爱丁堡公爵菲利普亲王排在第468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王位继承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英国王位继承顺序

高中历史题

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 II,1926年4月21日—),全名伊丽莎白·亚历山德拉·玛丽·温莎(Elizabeth Alexandra Mary Windsor),现任英国君主,是英国,英联邦(The Commonwealth) 以及15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同时也是英国国教会的最高首领。她的头衔全称为“托上帝洪福,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其属土及领地之女皇伊丽莎白二世,英联邦元首,(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of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Territories Queen,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Defender of the Faith)”。她于1952年2月6日加冕,是目前在位时间第二长的国家元首,在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国度中大约生活着1.25亿人。

宪法地位

在英国,伊丽莎白二世的皇位是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继承的,她是一名基督教新教徒,并且也未嫁给一名罗马天主教徒。尽管英国的皇位一般是血缘继承,但是英国的国会自1688年光荣革命以后就一直有权决定谁来继承王位。(见英国王位继承)

在认可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5个英联邦国家中,她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是受到宪法承认的。原先这些国家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或自治领。早先的《威斯敏斯特法令》(Statute of Westminster)用来区分英国的殖民地和英帝国的自治领,根据该法令,“任何可能改变王位继承和王室头衔的法律都必须在获得英国议会和所有自治领议会的同意后才可实施。”而这15个在独立后继续承认女王(或国王)为其国家元首的国家事实上取得了近似于这种自治领的地位,虽然根据《威斯敏斯特法令》这些国家并非自治领,也无权单独决定改变继承方法。当伊丽莎白二世去世后她的后人将根据这些国家的宪法成为其国家元首,而非根据继承原则。因此事实上并不能将加拿大人、澳大利亚人等称为“女王的子民”。

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的16个国家

安提瓜和巴布达

澳大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伯利兹

加拿大

格林纳达

牙买加

新西兰 (自1981年,作为新西兰国家元首的英王,兼任库克群岛的元首)

巴布亚新几内亚

圣基茨和尼维斯

圣卢西亚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所罗门群岛

图瓦卢

英国

早年生活

伊丽莎白二世出生在伦敦的外祖父母家中,她的曾祖母是亚历山大王后,祖母则是玛丽王后。她的父亲是乔治五世(原为约克公爵)的第二个儿子,艾伯特·弗雷德里克·阿瑟·乔治·温莎。

伊丽莎白出生后在其母亲伊丽莎白‧鲍斯-莱昂夫人的督导下在家中接受教育。她的历史老师C·H·K·马丁是伊顿公学校长,除此之外她还学习各种语言(她的法语讲得很流利)。坎特伯雷大主教为她提供神学方面的指点,她一直是名虔诚的圣公会会员。

1936年伊丽莎白的伯父爱德华八世退位,她的父亲继位为国王,成为乔治六世,她也立即成为王位的继承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伊丽莎白13岁,她与她的妹妹玛格利特公主都到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避难。当时有人建议两位公主应该到加拿大避难,遭到他们母亲的反对:“孩子们不能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离开,我不能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离开,而国王不能在任何情况下离开。”1940年伊丽莎白公主首次发表了广播,针对的是所有避难中的孩子。

1945年伊丽莎白公主说服了她的父亲,允许她直接参与协助打赢这场战争。她参与了一个支援战争的妇女团体,在那里她的编号是第230873号伊丽莎白·温莎第二中尉。这是她第一次与其他孩子共同受训。据说她本人非常喜欢这次经验,也正是因为这次的经验,使她之后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学校上学,而不是让他们在家学习。

1947年伊丽莎白首次外访,她与她的父母亲到了南非。在她21岁生日那天她对英联邦和帝国做了广播,宣誓将终身投入到对英联邦和帝国人民的服务中。

1947年12月20日伊丽莎白与希腊的菲利浦王子结婚。菲利浦是伊丽莎白女王的第三个表哥,他们的曾曾祖母都是维多利亚女王(菲利浦王子在结婚前宣誓放弃希腊王位的继承权,在爱丁堡公爵这个头衔之前他没有头衔,就叫作菲利浦·蒙巴顿中尉)。这桩婚事非常适合一位即将继承王位的女性,因为她的夫君接受过王室训练,却又不会继任另一国的王位。但是这桩婚姻却不是刻意安排的,两人的关系经历了许多考验,最终也是在伊丽莎白本人的坚持下达成的。这些考验包括菲利浦不忠的流言,和伊丽莎白祖母和父母对于菲利浦的母亲是德国籍公主所引起的猜忌。

婚后夫妇两人居住在伦敦的克莱伦斯宫(Clarence Palace)。他们育有四个孩子(见下)。虽然英国的王朝被称为温莎王朝,夫妇两人同意他们的孩子应该使用蒙巴顿-温莎(Mountbatten-Windsor)作为他们的姓氏。

从1951年起乔治六世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伊丽莎白开始代替父亲出席在公开场合中。那一年她访问了希腊、意大利和马耳他(当时菲利浦随军驻扎在此)。10月她又访问了加拿大和华盛顿。1952年1月伊丽莎白和菲利浦又访问了澳大利亚与新西兰。2月6日他们在访问肯尼亚时得知伊丽莎白的父亲已经去世。在她继位的那一刻她正在一个树上旅馆中。她的加冕典礼于1953年6月2日在西敏寺举行。

女王生涯

在加冕之后伊丽莎白和丈夫菲利浦搬到了伦敦市中心的白金汉宫。但是像之前所有的国王一样,伊丽莎白并不喜欢居住在白金汉宫。对她而言,位于伦敦西部的温莎城堡才是她的家。她也有相当一段时间是在苏格兰的巴尔莫勒尔城堡度过的。

伊丽莎白女王是历史上外访最多的国君。1953年至1954年她和菲利浦花了半年时间周游世界,她也成为第一个访问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的在位君主。1957年10月她对美国做了国事访问,1959年则又访问了加拿大。1961年她首次访问印度和巴基斯坦。她访问过大多数欧洲国家和许多欧洲以外的地区,并经常出席英联邦首脑会议。

在伊丽莎白继位初期有许多人认为一个“新伊丽莎白时期”即将到来。但是事实上她必须面对英国的是一个分崩离析的落日帝国、逐渐衰弱的军事与经济强权和逐渐瓦解中的松散组织英联邦。她不断努力试图保持前殖民地与英国的特殊关系,在一些时候——例如南非——她为保持这种关系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伊丽莎白在宗教、道德标准和家庭事务上非常保守。她对待宗教责任十分严肃,并将她的加冕誓言看得很重。这是为什么她不太可能退位的原因之一。像她的母亲一样,伊丽莎白女王从来没有原谅爱德华八世选择退位,因为在她看来他抛弃了自己的职责,并迫使自己的父亲负担其这个责任,而这一责任又被视为是缩短其父亲寿命的罪魁祸首。她利用自己的权威阻止了她的妹妹玛格利特嫁给一个离过婚的男人。而多年来她也拒绝承认她的儿子查尔斯王储与情人卡米拉·帕克·鲍勒斯的关系。

政治上,她的立场则比较模糊,虽然她并非从未在公开场合上表达过她对政治的看法。她与所有政党中的许多政治人物都保持着友好的关系。一般认为她最喜欢的首相是温斯顿·丘吉尔、哈罗德·麦克米伦和哈罗德·威尔逊。她最不喜欢的首相当然是玛格利特·撒切尔。她与她目前的首相,也是第一位在她继承王位后出生的首相托尼·布莱尔的关系则相当不错。

女王只有在那些可能影响到英国统一的议题上公开她的立场。她曾表示支持英格兰与苏格兰继续保持统一,因此激怒了一些苏格兰民族主义者。她对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协议》的赞誉也引起了很多联邦主义者的反对。

王室成员们在女王母亲葬礼上,从左开始:女王、爱丁堡公爵、威廉王子、查尔斯王储、哈利王子、约克公爵

虽然王室其他成员经常引起许多争议,特别是女王的孩子们在1980年代和1990年代所经历的婚姻问题,女王本人较少引发争议,并基本上受到英国人民的尊敬。虽然与过去相比有所放松,她在公开场合中表现得依然十分正式。由于她在公开场合中不愿表达自己的情感,使得英国公众无法对她产生更深的感情。

伊丽莎白二世从来都没有不受到欢迎,至少没有比维多利亚女王在其统治时期更不受欢迎。唯一一次引起公众不满的是在1997年戴安娜王妃去世后,女王和王室其他成员并没有参加公众悼念活动。这引起许多一般都是亲王室的小报的批评,让英国人觉得王室冷漠、不近人情。

许多人认为,女王不太喜欢戴安娜,认为她对王室产生破坏作用。最后由于巨大的公众压力全体王室成员不得不在王妃的灵柩经过白金汉宫时向它鞠躬。女王也罕见地以电视直播的形式表达对戴安娜去世的哀悼。伊丽莎白二世的这种改变可能是女王母亲和布莱尔游说的结果。

1997年以后伊丽莎白二世就重新获得了之前那种受人尊敬的国家元首之形象。2002年全国为她庆祝登基50年大典,当年她巡游了全英国,对多个英联邦国家做了国事访问,还出席了多场游行活动与音乐会。6月,数千人聚集在白金汉宫外参加名为“王宫派对”的活动,全英各地的许多音乐家都云集在此表演。令人伤感的是庆祝活动期间女王母亲却不幸去世。

在她的母亲和妹妹去世后,她与她的子女的关系有所亲近。她与她的媳妇威塞克斯公爵夫人的关系特别融洽。不过她与她的儿子查尔斯王储还是很少见面。虽然她不支持王储与卡米拉的关系,最近她曾多次公开暗示已经能够接纳卡米拉。另一方面她与她的孙子孙女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特别是威廉王子和扎拉·菲利浦斯(Zara Philips)。

2003年,一向身体健康的女王进行了三项手术。1月她动手术移除了右膝盖破碎的软骨,12月又在左膝盖进行了类似的手术,并又修补了脸部的器官损害。外界曾经猜测这是由于皮肤癌引起的,不过白金汉宫表示女王并无大碍。

最近的一系列手术让人担忧78岁的伊丽莎白女王操劳过度,应该多加休息。虽然女王已经年界80,她本人已经公开表示无意退位。许多接近伊丽莎白的人说女王不可能自行退位。但是她同意让她的子女负担更多国事活动。她也开始减少外访次数(一般来说她每年都会做两次国事访问和两次英联邦国家的访问)。但像她的母亲,她只有到身体无法负荷的那天才会停止工作。

最近几年公众发现伊丽莎白女王在公众场合表现出更多的情绪。虽然她大多数时候还是保持国君的庄严形象,她开始在公众场合微笑,并在为911事件死难者举行的西敏寺悼念会上流泪。

政治角色

1950年代伊丽莎白二世与英联邦国家的首相们的合影,靠女王左边的是丘吉尔

在英国,女王是立法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与上议院和下议院共同构成了整个立法机构。但在实际上,女王的权力只是象征性的。女王能够合法地批准或否决法案,但是自1707年以来就从来没有一个英国君主曾经否决过法案。在每年新一届议会开幕是女王也按惯例需要发表讲话,勾画该年度的立法议程,但是这些讲稿都由她的大臣们负责撰写。

女王在行政机关也拥有象征性的角色。英国政府被称为“女王政府”(Her Majesty's Government),技术上是由女王负责任命大臣。但事实上女王不能任命或罢免大臣、官员;首相一职一般由下议院多数党领袖担任,然后由首相“建议”女王任命其他内阁成员。而且英国政府也不向女王负责,它必须向下议院负责,即间接地向英国选民负责。女王也参与到国家的司法体制中,法庭以她的名义行事,政府也为了女王提起公诉。

但是女王不能作为国家元首被起诉或控告,她也不能作为个人被控告(虽然君主作为一个法律实体是可以被控告的)。不过在英国法律中女王却是一个自然人,必须像其他所有人一样遵守法律。但是女王是否能够在触犯法律时被控告却是未定的。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期间,议会曾经控告查理一世叛国,但在查理二世上台后整个过程被宣告非法。

首相必须每周会见女王,这种会面是十分正式且严肃的。对首相来说,与女王的会面可能要比接收下议院质询更加重要,因为首相给女王的汇报往往更加详细、坦诚。即使是反对君主制的首相们也十分看重与女王的会面。

女王也经常会见苏格兰首席大臣(Scottish First Minister)。曾经是苏格兰君主们居住的王室宫殿荷里路德宫(Palace of Holyroodhouse)也重新得到利用,现在一般都有一名王室成员居住在此(往往是威尔士亲王)。女王也查阅威尔士议会的报告。

虽然传统上女王不得直接介入政治,已经在位多年的女王是自丘吉尔以来所有首相的密友,再加上她对世界领袖们的良好关系,使得她所表达的每一点意见都会被首相们仔细斟酌考虑。

祖先

伊丽莎白二世的祖上就都是英国君主,最早可以追溯到7世纪的威塞克斯王朝。她与苏格兰王室也有血缘关系,最早可追溯到公元9世纪。她与欧洲历史最悠久的丹麦王室也有关系,她的曾祖母亚历山大王后就是丹麦的公主。她还与欧洲大部分王室都有血缘关系,与她是表兄妹的国君包括挪威国王哈罗德五世、西班牙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和瑞典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而比利时国王艾伯特二世更是她的堂弟。此外她与之前的希腊王室、罗马尼亚王室、德国王室和俄国王室也都有血缘关系。

女王从未接受过媒体采访,因此除了少数曾与女王对话过的外国元首外很少有人知道她的政治立场与观点。据报导女王的朋友很少,她宁愿与马和威尔士柯基犬作伴。女王的着装十分保守,喜欢单色外套和各种不同的帽子。她很少改变自己的外形,例如在她继位后她的发型就很少改变。她的个人形象与公众疏远,因此经常成为漫画家和模仿演员讽刺的题材。

虽然女王经常出席各种文化活动,据称在她的私人时间内她对艺术不太感兴趣,宁愿将整个晚上的时间花在拼板游戏上也不愿从事其他艺术活动。她对音乐和绘画的冷漠招致许多文艺评论家的批评,他们形容女王为“没有审美感的国君”。

外交场合上女王非常正式,与她会面时的礼仪繁多。虽然一些会见英国君主时传统的礼仪(如鞠躬)已经被取消,任何较亲密的交流,例如触碰,都是不被允许的。因此,前澳洲总理基廷在一次女王访问澳洲时轻轻搂着女王的腰,尽管他个人辩称是一种对长者的尊重表现,亦被保皇派指为“对女王不敬”。

不过在私底下有报道却称女王非常喜欢一些“有伤风化”的幽默,她的侍女们还经常向她“报告”王宫内新的小道传闻。私底下的女王非常平易近人,并且真心关切为她工作的侍从们。

几乎每一位与她工作过的首相都给予女王极高的评价。自她登基的那天起她每天平均花3个小时在国事上,阅读各个部门和首相府送来的文件。正因如此,她可以向首相布莱尔提供许多有益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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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的后代

女王的孩子们和第三代子孙:

查尔斯·菲利浦·阿瑟·乔治(1948年11月14日出生),威尔士亲王,1981年7月29日与戴安娜·斯宾塞女士结婚,1996年8月28日离异,再在2005年4月9日与相恋多时的卡米拉结婚。

威廉王子(1982年6月21日出生)

哈利王子(1984年9月15日出生)

安妮·伊丽莎白·爱莉斯·路易斯(1950年8月15日出生),王家长公主,1973年12月14日与马克·安东尼·彼得·菲利浦斯结婚,1992年4月28日离异,1992年12月12日又与蒂姆西·劳伦斯结婚

彼得·菲利浦斯(1977年出生)

扎拉·菲利浦斯(1981年5月15日出生)

安德鲁·艾伯特·克里斯汀·爱德华(1960年2月19日出生),约克公爵,1986年7月23日与莎拉·玛格利特·弗格森结婚,1996年5月30日离婚

比阿特丽斯公主(1988年8月8日出生)

欧吉妮公主(1990年3月23日出生)

爱德华·安东尼·理查德·路易斯(1964年3月10日出生),威塞克斯伯爵,1999年6月19日与苏菲·利丝琼斯结婚

路易斯公主(2003年11月8日出生)

注意女王的两个孙子和孙女,彼得·菲利浦斯和扎拉·菲利浦斯没有王室头衔,这在英国历史上十分罕见。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英国的王室头衔是从父亲继承的,而安妮公主的前夫马克·菲利浦斯是一介平民,因此他的孩子们也就都是平民。

英国王室继承顺序。

现英国王室继承顺序:

第一继承人:查尔斯王子(威尔士亲王)(女王长子)

第二继承人:威廉王子(剑桥公爵)(查尔斯长子)

第三继承人:乔治·亚历山大·路易斯(威廉长子)

扩展资料:

英国王位继承规则:

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的,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

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Act of Settlement)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2011年10月28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的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上,与会英联邦各国首脑同意更改1701年《王位继承法》,王室成员无论男女都将能拥有同等继承权,不过这只会对查尔斯王子的后代产生影响,并不改变已有的王位继承顺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英国王室

欧吉妮公主